A股上市五大险企今年一季报日已披露完毕。受投资收益下降影响,中国人寿、中国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和新华保险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寿险公司改革推进的同时,今年落地的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导致一季度末五家寿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环比下降。有分析认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对公司业务及分红影响较小。

代理人数量与新单业务下滑

今年一季度,五大险企合计实现归母净利润513.6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806.94亿元下滑36.35%。具体来看,中国人寿、中国安、中国太保、中国人保和新华保险一季度净利润分别录得151.78亿元、206.58亿元、54.37亿元、87.44亿元和13.44亿元,同比下降46.9%、24.1%、36.4%、12.9%和78.7%。

对于一季度业绩的大幅下降,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均表示,是受2021年同期基数较高、投资收益下降等因素影响。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末,除中国人保没有披露外,其余四家险企的年化总投资收益率均同比下降。新华保险最高且下降幅度最大,由去年同期的7.9%降至4.0%;其次是中国人寿由6.44%降至3.88%;再者是中国太保由4.6%降至3.7%;最后是中国安由3.1%降至2.3%。

业绩下降背后,寿险改革进入深水区,代理人人数规模持续下降。报告显示,一季度末,中国人寿总销售人力84.6万人,相比去年末的89万人减少约4.5万人;安人寿个险代理人数量由去年末的60.0万人减少至53.8万人。东吴证券研报表示,上市险企队伍规模企稳趋势显现,人力脱落速度环比有所收窄。

与此同时,各寿险公司一季度的新单业务也不同程度下降。中国人寿新单保费同比下降1.5%;安寿险及健康险新业务价值同比下滑33.7%;太保寿险个险的新保业务收入同比下滑44.1%;新华人寿长期险首年期交保费同比下降18.3%。

偿付能力监管新规施行

值得注意的是,五家寿险公司一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虽然满足监管要求,但均环比去年末明显下降。中国人寿、安人寿、太保寿险、人保寿险和新华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下降77.31%、83.5%、71%、85%、99.1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教授、保险系主任郭振华向新快报记者指出,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第一季度起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较一期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保险公司的剩余边际不能全部算入实际资本。开源证券研报指出,考虑到上市险企新规下偿付能力仍远高于监管红线,预计对其业务及分红政策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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