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着力加快绿色低碳城市和美丽宜居乡村等建设,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

据介绍,《通知》从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绿色治理模式等四个方面细化14条措施,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山东将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增绿攻坚行动、推进城市节水等,支持青岛市开展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

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山东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到2025年建成100个左右标杆乡镇和1000个左右标杆村。

《通知》提出,要实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广超低能耗、零能耗建筑,推动零碳社区试点建设。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济南、青岛、台3市不低于50%;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不高于300吨/万方米。

支持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2025年基本完成农村取暖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重超过10%,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山东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2025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大于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7.5%;推广“窄马路、密路网”,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到2025年新建城市道路6000公里、新建改造农村道路4万公里。

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2025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7.5%,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实现“双清零”,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95%。

优化养老、教育、托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到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公共停车位12万个;建成各类充换电站8000座、充电桩15万个,中心城区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共充换电网络基本形成。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划定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在城市更新中加强传承保护。

《通知》强调,要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实施“城市大脑”提升行动,推进智慧社区(村居)建设,2025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建成50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组织济南等12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2022年力争60%以上的创建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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