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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交警加强农村公路农用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同时加大对农民群众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案例一

10月27日,陵水公安交警巡逻至清水湾大道10公里200米处,发现一辆红色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后车厢内搭载4人,经检查,驾驶人陈某集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机动车涉嫌无牌、违法载人等多起违法行为于一身。执勤民警当即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最终,陵水公安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陈某未取得驾驶证、未悬挂号牌以及货车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扣留其违法车辆、罚款17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10月17日,万宁交警在国道223线199公里牛漏三角路路段执勤时,一辆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驶经卡点处,交警注意到后车厢上坐了5人,经检查,交警发现该三轮摩托车未办理上牌手续、驾驶人黄某庆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交警当场责令违规乘坐的人员自行安全离开。最终,万宁交警依法对黄某庆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驾驶客车、货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并暂扣车辆的处罚。

案例三

10月11日,琼中交警在辖区海榆中线12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拉载满木材的农用拖拉机疑似超载。经过检测,该车存在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最终,交警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车驾驶人黄某超载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扣留车辆的处罚。

案例四

10月14日6时,东方交警在三家镇水东村口巡查时,依法拦停一辆违法载人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规搭载3人,驾驶人符某六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符某六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驾驶货车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三项交通违法行为,被东方交警处罚款2150元,并拖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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