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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11月5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黄珍实习生吴梦琪)近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三亚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三亚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该《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办法》明确,三亚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老人津贴。该津贴按年龄实行分档发放,标准分别为:80—8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85—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90—94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400元;95—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1200元(含省级长寿补助每人每月500元)。高龄老人津贴实施动态调整机制。

《办法》指出,高龄老人津贴以老年人户籍、年龄等信息作为发放依据,依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发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时应当提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账号。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可在年满80周岁当月通过海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海易办”进行线上申请办理“高龄补贴首次发放”。老年人亲属朋友可以协助办理申请高龄老人津贴,社区工作人员将提供现场协助和指导。村(居)委会负责办理分散特困人员申请高龄老人津贴及安排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负责每月校验工作;养老机构负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高龄老人津贴的申请及校验工作。

原标题:三亚出台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年满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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