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岳阳市教育体育局、中共岳阳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发布了《2022年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七条红线》,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纪律。

“七条红线”具体包括:不得非台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区、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须使用统一的台进行报名、审核、录取,未通过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得注册中小学学籍。不得虚假宣传。不得夸大宣传学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水等。初、高中学校不得发布学校中、高考成绩排名或宣传中、高考状元与升学率。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中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超员摇号招生。公办高中招生不跨县,民办高中确因生源不足的,须经市教体局备案、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方可跨县调剂招生。不得买卖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或给生源学校好处费等非正当方式争抢生源。民办学校不得提前收取学费或预定学位费。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不得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

如有违反上述招生纪律招生政策的行为,市教育体育局、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教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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