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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瑞峰。三亚传媒融媒体特派记者 袁永东 摄

三亚新闻网1月18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特派记者 刘少珠 郭志华)“政策实施两年来,在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引导资源向海南自贸港聚集、做好压力测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三亚代表团代表高瑞峰在今年海南两会上建议,推动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

高瑞峰表示,该政策是海南自贸港颁布的首项“零关税”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存在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如享惠主体和商品高度集中,效益发挥受限;政策比较优势不明显,可替代性强;清单不能覆盖企业需求,适配度有待提高;使用主体受限,政策设定产业未能充分发展;“生产自用”免税范围不明确,民生等领域未能惠及;国内环节征税、进口限制性规定等政策不配套,影响政策红利释放等。

针对优化海南自贸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高瑞峰从四个方面提出建议。

一是评估产业发展需要,扩大清单税号范围。建立评估体系,加强产业调研,充分考虑同一企业下使用原辅料的整体配套性需求,提升清单与产业链的整体适配度。同时,结合自贸港封关运作压力测试,采用“分步降税”模式,多次、按比例逐步增加“零关税”清单商品项目,既满足现有产业实际需求,又能提升压力测试水平。

二是结合特色产业发展,放开主体资质限制。允许国内其他航司的飞机来海南维修,但维修企业须在自贸港注册,业务须在自贸港开展,着力培育航空维修产业集群,带动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允许自贸港注册的游艇运营企业和游艇维修企业进口船舶零部件用于游艇维修,拓展应用场景,有力支持自贸港游艇产业链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细化研究,放宽“生产自用”免税范围。出台“生产自用”免税范围认定标准,结合用途界定和扩大政策运用范围,对用于社会民生等公共用途的进口原辅料,同样视为生产自用范围,在产品内销环节不予补缴税款。例如进口用于建造公共基础设施的天然砂、沥青,用于加气站补给、民生供气、供电的液化天然气,用于医药产品研发的试剂,用于化工产品生产的催化剂等。

四是统筹考量企业需求,发挥政策协同效应。财政、税务部门结合海南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需求,对使用政策进行“两头在外”加工生产活动的,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免征国内环节增值税。同时,在进口原油资质与配额方面,对海南部分企业放宽限制,培育海南能源优势企业,提升自贸港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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