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0日至26日这周也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周,本次活动主题为“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知识产权被提到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
我们提倡尊重知识、尊重创新。每一点创新创意都不容易,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定要逐步渗透到人们生活中。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资产”,更将极大激发社会创新的活力。有观点指出,知识产权转化为“资产”难,也阻碍了科技成果转化,成为制约社会创新能力提升的一大瓶颈。
知识产权转化为“资产”,主要涉及到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融资交易等形式。近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等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被称为“重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1条”,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补助降本、尽职免责等关键环节,搭建政银企协同推进平台和工作机制,从增信、减负、产品和服务创新三个方面着力,整合财政、人行、银保监、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支持政策,提出了相关扶持举措。
据分析,“重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1条”主要是解决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事实上,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资产”,不仅事关营商环境,更事关科技成果的转化、社会创新活力的迸发。科技强国、高质量高效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扩大知识产权融资、促进知识产权转为“资产”,不断激发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的重要一环。
加强知识产权融资,促进知识产权转为“资产”,近年来逐步上升为顶层设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强调知识产权为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强调加强专利权保护是实现国家转型发展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近年来关于知识产权质押、转让等交易活跃。
不断促进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为近年来重要政策倾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提出,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和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为期三年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2021年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为3098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下的普惠性贷款惠及企业达到1.1万家,占整个惠企总数的71.8%。据北京银保监局数据,其辖内2020年全年新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同比提高30%。
资料显示,日本较早开始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20世纪初日本通产省公布《知识产权担保价值评告中方法研究会报告》指出,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可用来融资的有潜力的资产。其后欧美国家纷纷效仿。当前对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以及质押融资,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相关立法相对成熟,而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仍有待逐步完善。总体来说,国家已出台相关全国性法规,但相关条款较为笼统,有待细化。自2008年我国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之后,全国各地区先后出台了许多各有侧重的地方性法规。
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估值难、风控难、处置难”等核心难点,仍难以得到实质性解决。如知识产权的价值如何评估,一旦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如何将知识产权处置、变现,风险如何把控等。除了评估难、评估成本较高、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耗时长、处置流转难等问题外,如何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都亟待系统化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促进知识产权转为“资产”,加强知识产权融资,更需法律护航。
对于科创企业来说,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转变为“资产”,发挥知识产权融资功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快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资产”,不仅能解决科创企业的融资问题,更将普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进程,激发社会创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