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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印发《关于改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安置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山西今后实行“提前选聘”和“积分选岗”相结合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旨在进一步完善安置措施,打通事业单位管理和专技岗位直接安置退役军人渠道,提高退役士兵安置人岗相适度。

山西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编制,实行“省级编制下达省属事业单位计划和省属企业计划,分解下达中央企业计划;市县事业单位计划和市县属企业计划由市县自主拟定,并向上级部门及时备案”的工作方法。省级下达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后,各市县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足额配套市县事业单位计划和市县属企业计划,保障各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岗位数量与退役士兵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1,事业单位安置计划与退役士兵人数的比例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水平,或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平均水平。

山西今后实行“提前选聘”和“积分选岗”相结合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参加提前选聘的退役士兵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省级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除此之外,各市县和接收单位不得设置任何门槛和条件。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据退役士兵整体学历素质情况、事业单位增人数量及编制情况,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从当年安置地退役士兵事业单位安置计划中按不低于符合提前选聘条件退役士兵30%的比例,归集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编制提前选聘安置计划。其中,省、市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归集的提前选聘计划,全部分解到具体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前选聘岗位数量不足的部分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予以补足。

退役士兵提前选聘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提前选聘成绩包括笔试分数和服役表现量化评分(以下简称“量化评分”)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量化评分占70%。提前选聘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量化评分、立功受奖赋分、服役年限赋分确定,成绩依然相同者按首次立功时间先后确定。

提前选聘成绩确定后,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据提前选聘安置计划,依次自主选岗。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通过提前选聘的退役士兵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安置手续。通过提前选聘确定安置岗位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依据同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和退役士兵提前选聘人员名单,直接聘用到相应管理岗位或专技岗位,不再参加后续的积分选岗。未能通过提前选聘确定岗位的退役士兵,继续参加安置地统一组织的积分选岗。

在提前选聘实施后,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剩余的事业单位计划(含提前选聘未落实的事业计划)和企业计划编入积分选岗计划,组织所有参加积分选岗的退役士兵依据量化评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定安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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