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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办案+治理”的履职效能。2023年4月28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公开宣告送达方式,向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一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为了获取利益,先后来到商州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四家营业厅,在联社工作人员麻痹大意、审核不严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数张储蓄卡,储蓄卡最终流入到不法分子手中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身份证合法所有人被纳入惩戒名单限制消费。针对区联社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监督缺位等问题,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书。

宣告现场,检察官分析说明了案件的案发背景、犯罪事实和造成的不良后果,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希望区联社能够按照提出的建议及时制定方案、稳妥推进整改、彻底消除隐患,既要始终确保企业、公民账户资金安全,也要为司法机关预防和打击金融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持。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区联社负责人表示,此份《检察建议书》对于区联社实现强化管理、改进工作的目标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接下来将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深入论证,及时制定方案、有序推动整改,确保整改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并且会按期将整改结果向商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回复。

下一步,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提升检察建议质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社会治理效能,确保始终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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