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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关注刑事与公益诉讼互涉案件中的公益损害线索,通过找准问题关键点,构建起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监督配合为内容的公益诉讼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及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融合,形成法律监督工作合力。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聚焦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长期缺乏案源的短板弱项,牵头刑事检察部门及案件管理部门,制定《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案件管理部门 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刑事与公益诉讼互涉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该院对协作配合过程中的线索移送、证据固定、处理反馈、案件保密等程序予以明确,强化公益诉讼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的工作融合,并将案件管理部门纳入协作体系,确保线索早发现、不遗漏。
公益诉讼部门针对高空抛物案件开展多部门会商(央广网发 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针对非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承办人员对公益诉讼职能了解不深,难以有效甄别公益诉讼线索的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整理出刑事办案中涉公益诉讼相关罪名235个,按公益诉讼领域分类归集形成《刑事办案中涉公益诉讼相关罪名表》供案件管理和刑事检察部门对照参考,增强线索发现的目标性。目前,刑事检察部门已主动发现、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十余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4件,已成案3件,超过近两年同类案件立案数的总和,有效破解了案源严重不足的短板弱项。(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