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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记者从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青海这十年检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发挥“公益诉讼”的检察职能,在助力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了解,2021年12月,青海省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这是青海省首个专司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院。同时,青海省检察机关创新生态环境检察模式,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
除此之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7家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生态公益司法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协作机制。并在全省部署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三江源”等多个专项活动,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2018年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青海省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立案2836件,发出检察建议1118件,提起诉讼135件。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毁损林地1182亩,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8349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26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44200吨。会同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海北州政府和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开展“公益检察守护青海湖裸鲤”主题增殖放流活动,共同建立青海湖裸鲤公益检察增殖放流基地。省州县三级检察院协作联动,建成国内首个普氏原羚生命保护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