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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对《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在餐饮制作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区内加工食品,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鼓励建设共享厨房,实时公开食品加工视频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保证食品安全;还应推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消费者选择餐食封签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未贴封签或者封签损毁的,送餐人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同时,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据了解,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9月2日前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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