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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山东全面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有关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将协议期内的275种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保障范围,成为全国“双通道”覆盖药品数量最多、品种最全的省份之一。

什么是医保谈判药品?什么是“双通道”保障机制?

山东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二级巡视员李元芝介绍,医保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

但是由于医疗机构有较为严格的药品准入程序、医保目录更新准入频率提速等多重因素叠加,造成很多药品尤其是刚上市的新药由原来的“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转变为“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形成“时间差”,加上实行药品零加成后部分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患者在医院买不到的问题。

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谈判药品在医院买不到,也可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这既能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又能激发药店资源活力,带动药品零售服务业发展。

山东省医保局一级巡视员仇冰玉说:“山东省将协议期内的275种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确保谈判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成为全国‘双通道’覆盖药品数量最多、品种最全的省份之一。”

对于“双通道”药店的设置,山东省坚持便民利民最大化原则,实施“双通道”药店提标扩面,实现了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开通1家“双通道”药店。目前,全省“双通道”药店已达438家,覆盖全省136个县级行政区。同时,所有“双通道”药店全部实现即时联网结算,切实减轻群众跑腿垫资压力。

在275种谈判药品中,有108种重特大疾病用药和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为提升这些药品的可及性,山东省要求市辖区内至少有1家“双通道”综合药店,日常至少配备这108种药品中的90种,其他临床需求量小且不确定的药品保证预约后2日内供应到位,不影响患者使用。目前,全省“双通道”综合药店已达30家。同时,要求各市辖区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谈判药品品种数量达到30种以上、县域内的每个“双通道”药店配备20种以上,重点保障“两病”等常见病用药。

此外,为方便患者查找“双通道”药店,省市两级推出了“双通道”药店地址、电话、药品配备等信息网上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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