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县外的游客带到平阳吃住游玩,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奖励。平阳从本月14日开始实施《平阳县游客招徕奖励办法(试行)》,对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来平阳旅游消费、平阳研学旅游各种“带客”活动给予相应奖励。
据该办法,对组织县外游客在平阳县A级旅游景区或乡村旅游点游览,全年在平阳县有团队接待能力的酒店、饭店、农家乐、民宿等产生消费20万元以上的组团旅行社,实行超额累进奖励,单家旅行社最高奖励50万元。旅行社接待县外游客在平阳县景区或乡村旅游点游览人数年度总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实行超额累进奖励。此外,单家旅行社年度研学旅游产品推广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
游客招徕奖励办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平阳希望以此进一步拓展旅游客源市场,提升平阳旅游品牌知名度,鼓励旅游企业招徕游客,促进旅游市场繁荣发展,从“绿水青山”中挖掘更多的“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