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强烈的发展诉求和体制机制掣肘的冲突下,「专业人做专业事」已经成为政府的共识。这两年,各地政府围绕「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目标做了大量探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天,作者和大家分享政府园区市场化运作的几种先进经验做法,供参考。
管委会主导的「管委会+公司」模式
「管委会+公司」是近几年比较热门的体制改革方向。
在该模式下,由政府注资成立平台公司,由公司承担园区的融资开发、基础建设、招商运营等任务;而管委会作为园区的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园区的顶层规划、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在该模式下,园区专业化水平得以提升,同时管委会繁重的工作也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让管委会能够全身心投入到重要决策和行政事务上。
但就目前来看,园区平台公司的市场化转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过去,园区平台公司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帮政府融资,起一个「钱袋子」的作用,因此政府只会关心平台公司融到多少钱,并不会重视公司本身的发展,往往导致平台公司背负巨额债务。而随着财政部对地方债的监管趋严,平台公司也需要转型成为一家能够「自我造血」的公司,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平台公司则必须在以往的建设开发业务之外,探索产业招商、产业服务、产业投资等新的盈利增长点。
企业主导的「公司+管委会」模式
企业主导的「公司+管委会」模式,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设立园区,由地方政府批准成立园区管委会,并授予管委会一定的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是一种「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运作模式。
在「公司+管委会」模式下,企业作为园区开发的主体,拥有更大的自主决策权,而管委会主要以行政职能为主,很少或完全不参与园区的具体经营。而与之对应的是——政府除了在前期会给予企业一定扶持,后面都需要园区自负盈亏。
采取这一模式的知名园区有苏州工业园、上海紫竹高新区等,其中,紫竹高新区主体「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由七家单位共同组建,民营企业紫江集团为第一大股东(55%);运营上,公司负责土地征用、开发建设、招商运营等工作,管委会只在大方向上提供指导;盈利模式上,园区前期以政府扶持资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后期则通过房地产开发和产业配套服务实现「自我造血」。
「园中园」模式
「园中园」模式秉承的是「统一规划,独立建设」理念,政府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把一个大园区拆分成多个独立的「园中园」,并明确每个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求。再通过招商引资、政企合作等方式招引具备实力的企业负责每个「园中园」的市场化建设、运营和管理。
在该模式下,管委会只要统筹全局,并管好几个运营主体,具体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工作都由企业负责。
在作者看来,「园中园」模式是把双刃剑,好的一点是,由于园区是龙头企业自建,而龙头企业对链上的中小企业有天然的吸附效应,或能快速带动产业集聚发展;但如果政府监管不到位,或者企业投机心理较重,也可能出现围而不建、粗放用地、入驻企业质量参差不齐等棘手问题。
「管委会+基金」模式
政府利用手里的土地、项目、特许经营权等开展融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开发建设;同时由管委会出资占股(其余资金由基金管理机构向社会募集),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创投基金等,吸引优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来园区投资建园。
「基金引领」已是行业的主流趋势,但不能忽略的是,资本运作是一项高难度、高风险的活儿,除了资管新规落地,募资形式愈发严峻以外,企业投资决策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企业要考虑的事情很多,引导基金往往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想实现企业的真正落地仍然任重道远。
国企代行政府职能模式
在该模式下,政府以地方立法确立公司化运营机制,不设园区管委会,由园区公司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招商运营、产业服务和行使部分管理职能,直接与地方政府对接。
这一模式典型案例是上海漕河泾。1988年,上海市政府把建一个工业区、对标北京电子城的任务交给了漕河泾;1990年,上海市人大通过《上海市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暂行条例》,以地方立法确立了公司化运营机制,确认由园区公司统一负责融资、建设、招商、运营等事宜,并授予园区党委建制、行政级别、项目审批等经济管制权力和必要的特许经营开发职能。在经营上,开发区前期的土地由政府划拨,在取得收入后滚动发展。
委托开发模式
在委托开发模式下,管委会委托产业运营商或地产商进行片区开发和运营管理,政府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为入驻企业提供行政服务并对受托公司进行考核;公司则全权负责园区的总体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等任务。
通过委托开发模式,管委会为受托公司提供低廉的土地、并给予其一定的基础建设投资返还、招商引资佣金返还等,换得GDP和税收。
对管委会而言,实行委托开发模式有三个好处,第一是省钱,过去要花一大笔钱搞基础设施配套,现在这个任务转嫁给了公司;二是省力,管委会只要做好考核和重大决策,并提供政策支持即可,其他的专(zāo)业(xīn)事一并交予公司;三是省心,享受专业公司的开发建设、产业招商、咨询服务、品牌打造等服务,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委托运营模式
在委托运营模式下,管委会除了常规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职能之外,还要负责园区的开发建设。只把难度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产业招商、产业服务环节「剥离」。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组建专业团队,并制定市场化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分配机制,完成任务指标。
对管委会而言,实行委托运营模式有两个好处,一是运营机构拥有专业的招商团队、灵活的激励机制(这一点很重要),完善的园区运营体系和广泛的高层次人才项目资源,符合园区的战略意图;二是在委托运营模式下,管委会只需一次性支付运营商一笔费用,由运营商直接带成熟团队进驻,省下了自行组建团队和培养人才的时间精力成本。
不过,这两年财政形势紧张,很多地方政府已经拿出不一年几百万的运营费。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政府用房租来「抵扣」运营费用,即房子归运营商免费使用(企业入驻仍需通过政府评审),政府不再另行支付运营费用。
管委会「聘任制」
「聘任制」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很多园区通过实行「聘任制」,把政府与企业的管理职能和范畴界定开,确保园区能够市场化运作。
以前,行政化在园区招商运营中优势明显,一是公务员有权利用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二是园区往往需要承载一些社会事务,用体制内的人员比较方便,而且公务员队伍拥有大批的人才,可以随选随用。但随着时代发展,体制掣肘下的管委会地位经常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其招商运营能力的进一步发挥;而政府对管委会的权力下放不全面、不到位,园区招商机制和考核机制的僵化,专业化、职业化园区队伍的缺失等问题都严重降低了园区的效能。而通过「聘任制」建立独立的奖惩考核体系,能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同时能通过市场机制广泛撬动社会资源,拓展招商视野和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