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3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育儿支持机制,允许0-3岁育儿家庭因家庭育儿需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建议家庭育儿阶段给予税收减免。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


(相关资料图)

向家庭内承担婴幼儿照护的祖辈提供育儿补贴

今年两会,贺丹提交了《关于重视一孩生育支持的建议》。她具体提出,各地陆续出台了生育配套支持措施,取得积极进展。不过,一些地区将政策投入聚焦于二孩和三孩家庭的奖励支持,一孩生育作为保持和提升总体生育水平的“基本盘”,反而被忽视。

据中国婚育状况调查数据显示,多数一孩母亲反映,对备孕、怀孕和生育的过程感到不安,孩子出生后生活质量下降、养育孩子压力大、教育过程太累太操心等导致家庭不愿意再生育。"我国二孩生育率既与家庭对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的承受能力不足有关,也和家庭对初育过程的主观体验较差有关。”她说。

贺丹建议,加强婚姻家庭价值观念引导,支持年轻人适龄婚育。通过多渠道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形成正确的婚育观念,转变仅用经济理性来考虑生育问题的价值观念。此外,将支持年轻人实现婚育计划作为国家的重要优先事项进行宣传倡导,将宣传范围从育龄阶段拓展至全年龄段,营造家庭友好的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还要鼓励家庭内部的代际支持,向家庭内承担婴幼儿照护责任的祖辈提供育儿指导和育儿补贴,减轻育儿矛盾和理念冲突,改善一孩养育体验。

建议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育儿

贺丹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政策以二孩和三孩奖励为重点,一孩生育的支持保障明显缺位。

为此,她在提案中特别提出,将大学生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促进教育制度与婚育政策相衔接。将倡导适龄婚育与教育学制改革调整相结合,为个体实现学业安排、生育安排和就业安排的有序衔接创造条件。

同时,完善在校大学生婚育服务,对因婚姻、生育、养育问题而产生的学业变动提供时间、经济和服务支持,为生育的大学生提供医疗保障和生活津贴。“提高一孩家庭生育的获得感和再生育意愿。”贺丹补充说。

另外,围绕“没人带”“养不起”“生不出”等突出问题,贺丹建议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补贴,生殖健康服务等基本保障制度,大力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贺丹特别建议,促进生育支持政策配套衔接,家庭育儿阶段给予税收减免,在家庭购房、购车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此外,发挥社会保险的协同作用,经济压力较大家庭可以提前支取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的个人账户部分。多方降低家庭生育养育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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