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十四五”期间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支持市县实施一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每个项目给予800万至6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筑牢我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

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北流市新圩镇河村生态环境、乡村风貌实现了大变样(央广网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

《实施方案》明确,将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生态修复规划,采取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生态重塑等办法,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精心打造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桂林漓江,完成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是“十四五”时期广西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重点(央广网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供图)

《实施方案》提出,广西力争到2025年实现“五个一”目标:完成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完成一批国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一批自治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实施一批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支撑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在工作重点上,广西明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择优选择修复理念先进、工作基础好、典型代表性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项目,列入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以成效为导向,按照“先建后补”方式支持市县继续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择优选择代表性强、综合效益显著的项目,列入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据了解,2020年以来,广西先后拨付自治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近7.3亿元,统筹实施了6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12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取得了明显成效,惠及14个市38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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