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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提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31种行为。

利之所在,人必趋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人拿起手机变身成为网络主播。在直播经济欣欣向荣、网络主播红红火火的同时,也有一些人受利益驱动,上演打擦边球、超出底线的恶俗炒作,让网络空间成了传播虚假信息的温床、吞吐污言秽语的“垃圾桶”。不仅破坏网络生态环境,也加大了网络空间信息安全风险。

不以规矩,难成方圆。网络之上,非法外之地。这些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内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等一系列法规,为规范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络传播行为提供了行业规矩。此次《规范》明确列出了网络主播不得发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利用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角色进行非广告类的商业宣传,不得铺张浪费粮食等31种行为,剑指当前网络主播行业内的乱象,招招务实,为网络主播从业行为清晰划定了底线和红线。

对网络主播来说,流量很重要,但守规则、守底线更重要。《规范》为广大网络主播敲响了自律警钟,也为网络直播行业长远规范发展提供了“指南针”。作为网络主播,应当始终坚持正向行为规范和要求,厘清直播经济的“流量逻辑”。面对镜头侃侃而谈或许不太难,但只有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正气不衰、才气不凡,才能在这条路上走稳行远。

有规矩,便有了度量是非的原则;守规矩,才有阔步前行的底气。讲规则、守底线,网络主播才能在开放的网络空间里跑得更稳、更远,追寻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网络空间才能更加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央广网特约评论员 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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