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英调解现场。

本报记者 王彬 通讯员 侯明光

诉源治理一直是人民法院“排难解纷”“止诉息争”的有力方式,但如何在司法审判中“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治无事之前”?近年来,沛县人民法院坚持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立足法院职能,面向群众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调解优先、审判相辅、普法反哺的诉源治理模式,有效实现情、理、法相互融合,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用法优诉源治理实效

“明明是公司欠我们钱,我们却变成了被告!”“法官,你一定得为我们主持公道!”一大早,某生物公司的27名职工就聚集在了法院立案大厅,表达着对公司的不满。

某生物公司因受疫情等影响,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导致公司停工停产,但公司一直未支付职工停工停产期间的生活费。后该公司多名职工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生活费及经济补偿金。但劳动仲裁委作出裁决后,该公司不服,向沛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为防止事态扩大引起骚动,得知情况的李巍、代苗两位法官迅速到达现场,一面耐心安抚职工情绪,劝导工友前往法庭讲清诉求,一面主动联系该公司安排人员到法庭开展调解,但公司方面始终认为职工要求的补偿金额过高难以接受,而工人们认为补偿合情合理不愿让步,案件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多,标的金额大,案件的处理既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又影响着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坚持“把道理讲明白,把法理说透彻”。

承办法官从理解工人讨薪的心酸出发,指出公司停发工资和补贴事出有因,但目前已经处在恢复阶段,引导工人适当降低补偿金额。同时耐心向公司释明法律责任,告知不利的后果,并指出工人们已经针对补偿金额作出让步,要求公司尽快给付到位。最终经过近一周的拉锯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某生物公司也很快将涉案款82万余元支付到位。

沛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不断拓宽调解思路,更新调解观念,通过“法理情”结合调解、“背靠背”调解、上门调解等方式,多管齐下,做到让法官有影、法治有声,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该院按照“和解优先、非诉其次、诉讼兜底”递进次序,构建“法官+人民调解员+N”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并创新探索诉调对接的“五即”模式(即时调解、即时立案、即时开庭、即时判决、即时送达),不断加强对人民调解业务指导,着力打造一支“专”“精”的诉前调解队伍。大屯法庭打造“五心善治”品牌,魏庙法庭成立“初心”法官工作室, 人民调解员朱自英自2019年以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99件,其先进事迹被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纷纷报道。

用心聚诉源治理合力

“多亏了法官费心,问题解决了,这下我们72户村民心里就有着落了!”就在近日,沛县张寨镇某村村民拿到了迟给了一年多的土地租赁费,连连向魏庙法庭的法官“点赞”。

此前,吴某等72户村民的71亩土地由村内两名土地“大户”承包,承包期自2010年开始,但直到2022年年初,吴某等村民在向承包人索要土地租金时,两名承包人一直相互推诿,迟迟不肯支付。为此,村民们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情况、讨要说法。

魏庙法庭在接到当地党委政府求助后,庭长袁航了解到,目前承包人已欠付72户村民11万余元的租金,村民们情绪激动,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为寻找办案突破口,袁庭长主动邀请镇分管领导、司法所人员和涉事村干部,一起深入事发村庄了解承包土地现状、承包人经营状况等,在协调过程中了解到两名承包人欠付租金主要是目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短时间内没有足够资金给付租金。

袁庭长一边从承包人拖欠租金的不利后果等方面向承包人进行法律释明,一边又联同镇分管领导、司法所人员和涉事村干部向村民说明承包人目前存在的困难,在各方合力助推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72户村民同意承包人按比例先行支付部分租金,剩余款项分批次解决。

作为“定纷止争”的重要职能部门,沛县法院积极参与,主动担当起推进平安建设的任务,有效融入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体系当中。为此,该院积极拓展多元解纷路径,联合工会、工商联、金融、人社局等部门力量搭建纠纷调解平台,对不同领域的矛盾纠纷进行分门别类、分行业多头化解,形成“法院+X”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工作新格局。

沛县法院还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与群众相近优势,每个法庭与所辖乡镇(街道)、村(居)委网格员建立纠纷解决调解机制,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调处中心功能,做到调解员有询问、法官有应答,综治部门有寻呼、法官有响应,群众有咨询、法官有解释,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矛盾纠纷化解合力。

用情筑诉源治理防线

“你说的这件事情,我一会儿跟你去了解一下情况。”在普法进网格的活动现场,村民王某咨询的问题引起了王为景法官的关注。

今年6月,年已七旬的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时与李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高某受伤,到医院住院治疗。后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李某只购买了车辆交强险,故对高某要求的医疗费、陪护费等损失始终不愿给付。王某是高某的儿子,他看到了沛县法院法官正在为群众答疑解惑,便上前就此事进行咨询。

得知情况的王法官在活动结束后,跟随王某回家看望高某,并积极联系双方及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利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向双方阐明了损失的情况、应当赔付的标准等问题,通过讲事实摆道理,多次协商调解,在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后,驾车前往双方住所,帮助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积极联系李某车辆参保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到位,而李某也很快按照协议及时将赔偿款付清。

为推动平安建设,沛县法院积极参与到沛县“书记直通车”平台活动之中,精心组织涉电信网络诈骗、婚姻家事、邻里纠纷、环境保护等法治宣讲,深入场镇、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32次。全力搭建人民法庭普法宣传阵地,通过巡回审判、培训指导、联动共建等方式,将传统美德、乡规民约、法律新规等融合引入社会治理领域,不断助力村民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

同时,该院还组织法官积极开展实地调查、上门走访集体座谈,了解当地乡土民情及纠纷特点,努力将辖区乡镇重大案件就地化解,把矛盾纠纷消灭在基层,坚决筑牢诉源治理“未病”防线。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沛县法院通过深入基层一线、整合多元解纷平台、激活社会解纷资源等措施,持续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格局走向成熟,诉源治理工作也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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