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发布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主动维权,不要被商家忽悠!

赠品免费不免责

消费者小秦日网购了六盒复合压片糖果,花了1620元。收到复合压片糖果时,小秦还收到六袋赠品奶片。小秦收到货物并食用后,出现心慌、 口干、失眠等症状,他感觉是因为食用了“白色袋装奶片”所致,查看了“白色袋装奶片”外包装发现没有任何标签说明,并通过上网査询得知,食用“白色袋装奶片”所产生的症状很可能是非法添加了有毒、有害成分“盐酸西布曲明”导致的。后小秦将其中一袋赠品奶片送至研究所进行检测,分析检测结果为:西布曲明,3.47×107μg/kg。小秦一纸诉状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商家以奶片系赠品为由,不予赔偿。

本案中被告商家销售给小秦的复合压片糖果本身虽无质量问题,但其附随的赠品奶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物质,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告小秦有权要求商家退还货款。本案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系赠品,赠品价款为零,认定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被告商家应向原告小秦支付十倍赔偿的金额为1000元。

法官认为,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药品的赠品,消费者虽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但食品生产经营者也应保证赠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菜里吃出塑料 商家赔偿1000元

2021年4月原告小柳于在被告某餐厅就餐,其所点的皮蛋拌豆腐的菜品(金额为16元)中出现了透明塑料袋的边角,原告向其反映后,被告为其更换了菜品。后原告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小柳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被告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其向原告提供的菜品中混有透明塑料袋的边角,应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即便其向原告及时更换菜品,原告仍有权利主张赔偿。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000元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支持。

法官说法认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被告某餐厅应向原告小柳支付赔偿金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赔钱还要负刑责

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在成人用品店经营保健品。并在未查验供货者资料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从网络购进一批口服保健品进行销售,于12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经药品医疗检验所检验,被查扣的保健品中有6种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2021年3月,被告人徐某接到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另查明,被告人徐某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得价款人民2410元,获利人民1533元,其中销售价款人民522元已退还购买者,并向其支付赔偿金。

法院裁判:被告人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五千元;违法所得人民1533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有毒、有害食品依法予以没收。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惩罚赔偿金人民18880元;就本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官认为:健康非儿戏,切勿热衷于购买或食用保健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从正规渠道购买保健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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