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天津泡泡玛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公示奖品的获得概率和奖品数量,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

3月22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当地一家知名潮玩企业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据悉,该企业在售的100多款盲盒中除少数几款明示隐藏款、限量款抽中率外,有7成盲盒并未在其展示界面明示抽中率。

此前的1月2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专门对屡引争议的盲盒消费问题进行了盘点,并指出盲盒消费存在6大问题。1月14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盲盒经营活动合规指引》,这是全国首个针对盲盒经营活动的合规指引。该指引要求盲盒经营者将商品种类、抽盒规则、商品投放数量、隐藏款抽取概率等信息,充分告知消费者,并明确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盲盒;不得开展天价炒作、过度营销、饥饿营销等营销炒作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针对盲盒经营以及盲盒营销的监管趋严,盲盒经济“盲目”生长的态势有望被遏制。

由于盲盒存在的类似于抽奖的营销策略,极易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成为当下吸引消费者特别是青少年消费群体的营销方法之一。纵观盲盒市场,除最初的玩具外,美妆、文具、图书、机票、酒店等诸多消费领域也都掀起了“盲盒风”。一时间,“万物皆可盲盒”。

但“盲目”发展之下,盲盒经济也存在诸多乱象。根据中消协的调查,盲盒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用盲盒销售临期商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如宣称网购化妆品达一定价款,就可加1元赠盲盒,实际盲盒里却是快过期的产品;利用盲盒诱导消费,如餐饮企业与盲盒销售商联合推出的“联名款盲盒套餐”,诱导消费者超额消费,获取限量款盲盒,加剧粮食浪费;利用盲盒销售患病活体动物;一些商家拒不承担盲盒商品的售后责任;以珍藏、稀有、限量等名义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盲盒概率不透明,存在私拆后再售卖等弄虚作假情形。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盲盒经营及其营销行为,这是盲盒消费领域诸多乱象的根源所在。但无论盲盒是按照正品销售还是附属品销售,盲盒本身都是商品,经营者都必须承担法定的质量担保责任。一方面,要保证产品来源可靠、链条完整,杜绝“三无”产品和仿冒品;另一方面,积极履行退货、更换、修理等经营者义务,不得以“附赠品”“抽奖品”等借口免除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义务。同时,还应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明确抽取规则,让投放数量、抽取概率等关键信息公开透明。

盲盒经济不能“盲目”发展,盲盒营销也不应是监管盲区。加大对盲盒营销行为的监管力度,并非否定盲盒营销,事实上,这种营销本身也是一种创新行为,但应适度,不能利用消费者的猎奇心理误导消费者冲动消费。如果经营者不把精力放在提升主营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上,而是过度依靠盲盒营销的噱头误导消费者冲动购买,用一些粗制滥造的产品糊弄消费者,只能产生短期的吸引力,会很快消耗消费者的信任感,损害自身商业信誉,遭到消费者的唾弃。

盲盒消费作为新兴消费,让其告别“盲目”生长、合规发展,是大势所趋。盲盒虽“盲”,但不能成为监管的盲区。监管者严格监管,经营者遵规守法,消费者理消费,才是盲盒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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