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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綦江区司法局积极落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通过源头预防、事中审核和事后监管,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制度风险,推进依法行政,有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在制度建设方面,綦江区司法局不断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则》《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手册》及工作流程图、文件格式文本等,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等工作程序,明确了审核流程及起草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审核标准以及文书适用等。
当前,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向着规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效率整体提速50%。
“我们探索推行‘一支队伍管规范性文件’,组建以办公室为统筹力量,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其他专门机构)和街镇司法所作为审查力量,政府法律顾问作为专业力量,重要执法机构作为协同力量,单位法治骨干作为辅助力量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人才队伍,为部门和街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綦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綦江区规范性文件管理人才队伍达251人,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专家讲学、业务辅导、跟班学习、互动交流等形式,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队伍的法治思维、业务能力和业务素养,推动文件管理队伍高技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通过建立党政工作会议会审的“五核五审”机制,綦江区将法治理念、法治成效、法治要求融入各个制定主体制定规范性文件全过程,实现合法性审核覆盖率、合法性审核通过率、备案审查通过率、后评估率、清理率5个100%。
此外,綦江区司法局还建立健全“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监督机制和“系统清理、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文件清理机制,依托市建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完善綦江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区、镇(街道)两级贯通。
自2021年以来,綦江区各街镇(部门)共备案规范性文件52件,开展系统清理7次,废止规范性文件241件,全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42件,实现了全区规范性文件“瘦身健体”。(任绍娟、秦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