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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积极探索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把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出文明、和谐、淳朴民风,切实加强村民自治建设,有效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造力。

汐子镇严格明确村规民约的修订程序,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围绕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群众权益、民风民俗等热点征求群众意见,做到“题”由民出。

制定全程由镇政府、村“两委”重点审核把关,保证合法合规。“我们的初衷就是关注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用最简单朴实的语言,制定出贴合实际的村规民约,激发村民投身于移风易俗工作的积极性。”烧锅地村党支部书记黄永成说道。

汐子镇组建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者为成员的宣讲队,按照网格化进行分工,深入农家院落,“面对面”宣传村规民约相关内容和实施的重要性。汐子村志愿者们还在超市、学校门口等人员聚集地召开板凳会、小讲堂,为村民宣读村规民约,强化对村民的思想意识引导。汐子镇率先把村规民约与议事协商制度融合,利用村民议事,专门组织群众对乡风文明进行大讨论,通过群众面对面交流,深刻了解村情,通过制定践行村规民约,村民群众开始享受村规民约带来的好处,以“小村规”带动了村庄“大文明”。

促落实,全面展开推进乡风文明。截至目前,村规民约已在汐子镇35个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全镇乡风文明建设得到有效推进,基层自治逐渐规范。各村(社区)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通过健全“红黑榜”管理机制、开展“美丽庭院示范户”等评选活动,切实增强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的意识。各村(社区)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当地村规民约,村两委干部作为责任主体,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及时提醒、批评教育甚至通报,促进村规民约落到实处。

“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时时发挥作用、处处能起作用,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引导村民自觉摒弃不文明行为,革除陋习,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树立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宫立灵 赵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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