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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积极响应最高检要求,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职能、精准发力,以办案实例为抓手,坚持“爱”字当头,多措并举,督促未成年人家长切实履行监护监督职责,确保家庭教育归心归位。

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小勇盗窃一案中发现,其母亲作为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行为,与孩子长期缺乏有效沟通交流、缺少关心关爱、疏于教育管理,未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导向,导致小勇法律意识淡薄、社交圈混乱、沾染不良嗜好,最终触犯法律底线,伙同他人多次实施盗窃。通过社会调查,小勇无犯罪前科、回归社会后危害性小,西平县检察院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小勇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将“依法带娃”理念照进现实。

制发“首份指令”,敦促家庭教育回归本位。西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召开不公开送达会,以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与小勇监护人进行沟通交流、释法说理,深入分析其存在的监护失责问题,予以训诫,并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有力督促监护人主动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品行和惯,坚决远离红线,促进良好亲子关系的建立。

打通“首道关口”,建立未检保护长效机制。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基础上,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联合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各单位立足职能,切实有效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加强亲子陪伴等方式方法,就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探索“未检+社工”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委托专职司法社工介入该案件,主动开展社会调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站稳“首步台阶”,唤醒未成年人守法意识。通过帮扶教育向案外延伸工作触角,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勇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对罪错少年开展心理疏导,并制定帮教计划针对性解决问题,强化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迈好人生第一步台阶,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冯占华 刘奕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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