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办理收养公证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办理收养公证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一寸照片、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婚姻状况证明、职业和经济状况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订立的书面收养协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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