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5月11日,光山县法院再次开展“豫剑执行”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管余晶带队,特邀市人大代表、光山县新天地生态林茶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陈功斌与县政协委员、县乡村振兴局总经济师唐汝安共同见证与监督。
当天早上6时整,执行干警已在院内集结完毕,执行局负责人陈梦扬进行了简要的动员部署后,28名执行干警分为3路火速开展行动。
原告陈某诉被告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何某向陈某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由于何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中规定的义务,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何某未主动上报财产情况,承办人经过查控,也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行动中,承办人依法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执行行动持续开展,截至17时,共拘传4人,实际拘留1人,执结案件10件,部分履行8件,执行到位现金29.5万元。
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增强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了规范执行、高效执行、阳光执行。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持续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扎实有效的办案成果,彰显执行工作强制力、威慑力、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优质营商环境。(金正义 吴宣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