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尔泰是法国启蒙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 、着名学者、作家。他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泰斗,被誉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欧洲的良心”。主张开明的君主政治,强调自由和等。

主要思想

反社会学

伏尔泰是自然法学说的拥护者。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主义史学

伏尔泰开创了理主义史学,把对封建专制和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作为其理主义史学的题中之意。

伏尔泰在对人的理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断的种种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断。他断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自己的理,推动社会繁荣。

伏尔泰还否定了上帝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两部史着《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中,伏尔泰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虚伪、教士的凶残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热和不宽容造成的荒诞悲剧。“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

政治主张

伏尔泰反对君主专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他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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