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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据北京证监局披露,因公司研究报告存在问题,中信建投证券及两名分析师被出具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指出,经查,中信建投证券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未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专项内部制度,未规定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情况的跟踪监测制度,公司合规风控考核评价制度不够细化;二是个别研究报告的调研管理审批不符合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底稿留存不全面、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三是抽查的部分研究报告引用信息与信息来源不一致。
(截图自北京证监局)
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中信建投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北京证监局指出,中信建投发布的发布的某研究报告的审核流程中部分底稿缺失,引用的文件发布日期错误。证券分析师杨光、李长鸿作为作为研究报告署名证券分析师,对研究报告内容负有直接责任。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图自北京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