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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从“闻其声”“见其人”“慰其心”三个方面发力,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规范每周汇报,能“闻其声”。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通过电话汇报每周的思想。行为动态,遵纪守法及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和纪律情况,对未按时汇报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了解情况,督促其到司法所当面接受批评教育,强化其接受监管意识。

强化每月报到,定期走访,能“见其人”。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按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进行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方面的集中学习教育,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个进行谈话,掌握其近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不按时报到的提出警告。在节假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通过发短信、微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友情提醒,警示其遵纪守法,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实行积分管理,落实帮扶措施,能“慰其心”。根据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实行积分制管理,为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力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持续安全稳定,我县以“帮教为手段,安置为重点,稳定为目标”的工作思路,以“积分制管理”为手段,县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态度、遵守相关规定情况、思想汇报情况、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按照考核标准评分1次。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当事人可根据积分到“积分超市”兑换相应奖品(生活用品),考核不合格人员将严肃依法依规处置。通过“积分制管理”,进一步激发矫正对象积极矫正、回归社会的热情,帮助其顺利渡过矫正期。(达日县委宣传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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