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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朝霞、通讯员唐萍)自建房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8日,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传出消息,湖北已排查录入自建房1068.2万栋,其中用于经营性自建房31.6万栋,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1万余栋,已采取工程措施整治10106栋,采取管控措施整治12116万栋。
自6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召开以来,我省紧紧围绕“百日行动”要求,以“自建房排查摸底基本完成、重大隐患基本管控到位”为目标,坚决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
我省成立工作专班,集中脱产办公,实行日通报周调度,在17个市州建立了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层层包联的工作联动推进机制。近一周内,全省日均参与排查人员逾13万人,日均排查房屋60多万栋。
省住建厅介绍,按照专业人员全程参与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必须经专业机构鉴定的要求,省级层面成立了由56家安全鉴定机构和103名多方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市、县级共组建了由383家专业机构1250人参与的专家指导组,动员1.22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和7500余名建筑类高校师生参与排查。
让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我省组织相关专家编印了《湖北省自建房安全排查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开展业务培训,要求所有参与排查人员“先理论后实操、先培训后上岗”,累计开展培训795场次,培训11万人。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全部进行安全鉴定,确保不漏一栋,初步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和经营性自建房优先鉴定;根据安全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订整治措施,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