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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资金被挪用,不能按时交房,甚至购房者积攒半辈子的积蓄被无良开发商拿钱跑路,针对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挑战,近日,山西省住建厅起草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示范文本。今后,山西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都将按照示范文本签订。

据了解,示范文本共分为三个部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金融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监管部门和监管银行签订,从十多个方面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示范文本)》由监管部门、监管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订,协议内容包括监管项目情况、资金使用节点申请、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商品房预售资金交存、使用、拨付审批表等示范文本,包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开立证明、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书(存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拨付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退款通知书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解除通知书。

同时,山西省住建厅发布了《山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政策解读,明确规定监管银行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并对监管银行的定义和相关要求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和监管账户设立提出明确要求,还规定了预售资金收存、支取和使用的流程及购房人缴款方式等,为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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