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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4月3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刘少珠)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预留远期地下交通干线建设空间……三亚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资源合理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国土空间资源。

《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提出要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规划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等信息纳入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地下空间管理信息化共享。

地下空间是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和公共广场等城市公共用地以及特殊地段农林用地实施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式地下空间。

据悉,2012年,三亚出台了《三亚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在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新修订的《办法》坚持地下空间分层规划和复合利用。明确地下空间应紧密结合轨道交通、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促进“立体枢纽”建设和土地开发。优先安排人民防空、地下交通、市政工程、应急防灾、消防、环境保护、安全保障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重要通道地下空间管控,预留远期地下交通干线建设空间。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必须先行。根据《办法》,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编制,应当落实总体规划及经市政府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精细化导则关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强制性规定;应当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表建筑与地下工程相协调的原则;应当优先安排地下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空防灾设施,并兼顾城市运行最优化和相邻空间发展的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地下空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30日。

原标题:

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预留远期地下交通干线建设空间……三亚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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