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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江西省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发展工业文化,提升全省工业软实力,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江西省工信厅启动江西省首批省级工业遗产申报工作。

据悉,申报首批省级工业遗产,需满足以下第1和第2项基本条件,同时达到第3至第6项条件的任一项:

(一)工业遗产形成于1980年前,具有保存相对较好的核心物项,包括厂房、车间、作坊、矿区等生产储运设施,与工业相关的管理和科研场所、其他生活服务设施及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产品、档案等物质遗存,以及生产工艺、规章制度、企业文化、工业精神等非物质遗存。

(二)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产权关系明晰,具有可行有效的保护利用措施和计划,管理水平较高,工作基础良好。

(三)在江西历史或行业历史上有标志性意义,见证了本行业在江西乃至在中国的发端、对江西历史乃至中国历史有重要影响、与江西乃至中国的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四)具有代表性的工业生产技术,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等重大变革,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技价值。

(五)具备丰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对当时社会经济和人文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反映了同时期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六)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后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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