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伤死亡待遇是怎样的
宁夏工伤死亡待遇是需要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怎么走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对所发生的事故伤害是否算工伤的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对于存在伤残的,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
3、劳动仲裁:对于不能协商解决上述工伤待遇纠纷的,工伤职工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开庭审理,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