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7月1日起,鞍山将全面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改革,用“一纸承诺”代替“住所证明”,实现市场主体“非禁即入”。

据介绍,长期以来,营业执照申请材料中的“住所证明”因取得受限等原因,成为众多市场主体无法获得合法经营资格的隐壁垒,是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堵点难点问题”。

鞍山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改革后,申请人在办理企业设立、住所变更、经营场所备案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的承诺书,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有效自担责任,无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等其他证明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记者刘家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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