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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记者从商丘市教育体育局获悉,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结果,我市三所学校获评“书香校园”称号,两班级获评“书香班级”称号。

据介绍,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书香河南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书香校园、书香班级”建设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过学校(班级)申请、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省教育厅最终认定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意路小学等50所学校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郑州市二七区四季路第二小学五(3)班等80个班级为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其中,商丘市回民中学、夏邑县第十小学、永城市第一综合学校(小学部)获评河南省中小学“书香校园”,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街道办事处胜利路小学四(2)班、 虞城县第一高级中学2231班获评河南省中小学“书香班级”。

据了解,本次书香校园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书香班级评选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校班级。“书香校园、书香班级”评选活动坚持学校自愿申报、市级遴选推荐、省级评选认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市教育体育局要求,希望获奖的学校和班级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动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学校阅读活动开展系统化、主题化、常态化,将活动覆盖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每个家庭,做实做细做好书香校园和书香班级建设,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河南。

采 写:记者 鲁超 实习生 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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