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法槌敲响!“被告人胡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甘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000元。”11月16日上午,两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在商城县人民法院驻商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从宣布开庭到宣读判决书仅用时30分钟。这批轻微刑事案件的成功审理,标志着该刑事速裁法庭正式启用。

​商城县人民法院驻商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速裁法庭启用

商城县法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在商城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刑事速裁法庭,公检法集中快速办案,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特别是危险驾驶类案件,一体化完成侦查、起诉、审判整个刑事诉讼程序的侦诉审“一站式”简案快办协作。

立足“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思路,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集中审理,最大限度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和审理周期,让轻微刑事案件的审理“简”程序不“减”权利,“提”速度不“降”质量,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刑事速裁法庭将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端口前移,实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卷宗不出办案区,“侦、诉、审”同区办案,轻微刑事案件环节全程提速的工作目标。”商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颖表示,商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持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办案时间上做“减法”,在办案质效上做“加法”,跑出“简案快审、类案专审”加速度,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郝昱玮 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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