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消息,为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印发 《2023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通过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115个公共图书馆、124个文化馆、117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4个博物馆(纪念馆)、4个市级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持续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品质,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通知明确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等场馆免费开放的基本内容以及保障措施。其中,2023年免费开放补助标准为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每年50万元;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每馆每年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每站每年5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共文化领域自治区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号)要求,上述场馆免费开放所需经费中央与地方按8∶2比例分担。属于市县机构的地方负担部分,自治区与市县按1∶1 比例分担。中央和自治区免费开放资金已提前下达,各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在2023年9月30日前将本级财政负担部分的经费拨付到位。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