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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记者获悉,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河南省“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培育2023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美豫名品”培育行动,加快推进“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建设。

到今年年底前,河南省将在工业类、服务类、农业区域、工程建设类等领域培育300家“美豫名品”公共品牌,其中工业类培育200家,农业区域类(地理标志产品)培育40家,服务类培育40家(老字号20家,旅游景区20家),工程建设类培育20家。

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应为在河南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运行5年以上,“四新经济”及专精特新组织可放宽到3年以上。同时还应满足品牌优势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经营业绩突出、依法诚信经营等条件。

具体来说,今年,工业领域将优先培育已获得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农业领域将优先培育品牌知名度高、品质独特、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且已获得农业类地理标志产品。服务业领域优先培育规模型、效益型、成长型、社会认同度高的中华老字号、河南老字号品牌和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筑工程领域优先培育曾经获得鲁班奖、大禹奖的工程建设企业。

在培育方法路径上,河南省以标准的形式制定发布“美豫名品”品牌培育指南,统一规范“美豫名品”在品牌培育方面的通用要求,作为“美豫名品”品牌培育依据。同时,将在提升技术和质量水平、塑造提升品牌形象、引导品牌国际化、加强品牌保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工作。(记者 孔学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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