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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天津12月13日消息(见习记者韩雨晨)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生态环境部全文转发了《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管指南(试行)》,向全国推广天津市在有效衔接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

据了解,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近年来,累计将全市659个环评报告书、6337个环评报告表和3.6万个环评登记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在全国首创制定了《天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自主验收监管指南(试行)》,明确了建设项目验收前监管的10项具体检查内容,以及验收后监管的9项具体检查内容,做到“一次检查,应查尽查”,实现了最小限度打扰企业,最大程度提高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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