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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27日召开,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入推进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文物安全。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决定,将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至2025年。

会议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要积极同公安机关建立沟通顺畅、反应迅速的合作机制,重点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盗割石窟寺石刻、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博物馆纪念馆、盗拓碑刻石刻等犯罪活动,做好涉案文物鉴定与移交工作,对盗掘、盗窃、倒卖、损毁、走私等文物犯罪,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打击矛头始终对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对准盗窃石窟寺石刻、古建筑及其构件和水下文物等犯罪,对准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碑刻石刻等犯罪,紧盯地下文物市场和网上交易平台,健全严防严打严管严治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遏制文物犯罪多发势头。要强化文物犯罪无小案意识,坚持现案必破,强化大案督办,开展积案攻坚,缉捕重大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创新打法战法,提高打击效能,不断扩大战果。要彻查涉案文物流向,文物不追回决不收兵。要加强联合防控,强化对重点单位安防指导,提升科技安防水平。

据了解,2020年8月新一轮打防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4200余起,追缴文物9.3万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7038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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