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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获悉,8月1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获呼和浩特海关认定成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该企业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家RCEP项下经核准出口商。

经核准出口商,是指经海关依法认定,可以对其出口或者生产的、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的货物开具原产地声明的企业。

“我公司RCEP日本的签证量较多,成为海关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后,以原产地声明替代原产地证书,节省了原产地证书申领环节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国外客户的口岸通关效率也得到了大幅提升。”该公司杨经理说。

据了解,企业成为经核准出口商后,可以自主签发原产地声明,无需逐票到签证机构申领原产地证书,就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关税优惠待遇。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自由贸易协定灵活安排货物的生产和出口,进一步降低成本,提升通关效率。经核准出口商制度与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政策红利叠加,有利于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为使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呼和浩特海关面向企业开展线上政策宣讲,讲解RCEP关税减让、原产地规则、享惠程序性规定和经核准出口商制度等;细化经核准出口商管理措施,梳理重点服务企业名单,建立税收征管领域服务企业电子档案,做好企业摸底调研;精准采取“一企一策”“一对一”宣传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运用原产地声明便利化措施。

海关提示广大企业,符合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掌握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建立完备的原产资格文件管理制度等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经核准出口商认定。除RCEP以外,中国-冰岛、中国-瑞士、中国-毛里求斯和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项下也实施经核准出口商制度,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以自主签发相关协定项下原产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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