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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张家港行披露深交所对公司独立董事裴平下发的监管函。根据监管函,裴平配偶近日买卖“张行转债”时构成短线交易,其已将1260元收益上缴公司,并就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投资者致歉。
(截图自张家港行公告)
根据监管函,裴平配偶于2022年7月19日买入“张行转债”5000张,成交金额62.80万元;并于2022年7月20日卖出“张行转债”5000张,成交金额62.93万元。前述交易买入和卖出时间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深交所指出,裴平作为张家港行的董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张家港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的规定。深交所表示,希望裴平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深交所提醒,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合规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在监管函下发前,7月22日,张家港行曾发布致歉公告称,经情况核实,裴平的配偶徐炜在证券交易中,误将代码“127048”错输为“128048”,因此导致本次短线交易。徐炜本次误操作产生的收益为1260元,已全数上缴公司账户。
张家港行表示,公司经核实、了解并调阅相关交易记录后认为:徐炜的上述交易行为系误操作所致,不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上述行为发生后,徐炜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主动上交本次交易的收益,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就本次误操作所致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此外,独立董事裴平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并表示今后将督促自己的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裴平声明,本人事前未知晓其亲属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相关交易情况,且未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
张家港行表示,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