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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医药政策体系完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有关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介绍,十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施了“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及“十三五”行动计划,“十四五”行动计划正在按部署认真的组织实施,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目前,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社会办中医院、中医门诊部、诊所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逐步完善。

赵文华表示,为了群众能够就近方便地享受到中医药诊疗服务,未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多措并举完善保障中医药机构的发展。

首先强化县级中医院的龙头作用。支持约850家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开展500家县级中医院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和原全部贫困县中医院能力提升建设,县级中医院中医诊疗能力明显提高。截至2020年底,已设置县级中医院的县域1615个,占全国县级区域的86.32%。

其次持续推进中医馆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提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综合服务能力。2012-2022年,这十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支持了3.67万个中医馆建设。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85.38%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14%的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

同时加强县级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提升县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设施配置,加强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建设。截至2020年底,有87.43%的县级综合医院和63.97%的县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有中医科,82.53%的县级综合医院和52.82%的县级妇幼健康机构设有中药房。

最后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在县域举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支持名老中医举办诊所,保证社会办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门诊部达到了3544个,诊所达到了6.3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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