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印发《住房公积金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提出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情况、业务运行状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资产和费用支出进行统计,为各级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制定政策和进行监管提供依据。

《制度》明确了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各填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采用联网直报形式,严格采用原始数据填报,确保对源头数据的集中管理。(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时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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