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的特点是什么?
银行本票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使用方便。
我国现行的银行本票使用方便灵活。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不管其是否在银行开户,他们之间在同城范围内的所有商品交易、劳务供应以及其他款项的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2)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并于指定到期日由签发银行无条件支付,因而信誉度很高,一般不存在得不到正常支付的问题。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按照其金额是否固定可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不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金额栏是空白的,签发时根据实际需要填写金额(起点金额为100元),并用压数机压印金额的银行本票;定额银行本票是指凭证上预先印有定固定面额的银行本票。定额银行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 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当场抵用,付款保证程度高。
银行本票怎么结算?
付款单位使用银行本票办理结算,应按规定办理如下手续:
1.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手续
申请人办理银行本票,应向银行填写一式三联“银行本票申请书”,其格式由人民银行各分行确定和印制,详细填明收款人名称,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支取现金的并应填明“现金”字样。如申请人在签发银行有账户,则应在“银行本票申请书”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银行本票的签发
签发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后,应认真审查申请书填写的内容是否正确。审查无误后,办理收款手续。付款单位在银行开立账户的,签发银行直接从其账户划拨款项;付款人用现金办理本票的,签发银行直接收取现金。银行按照规定收取办理银行本票的手续费,其收取的办法与票款相同。
银行办妥票款和手续费收取手续后,即签发银行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