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又未支付经济补偿金工龄能不能合并?

不少单位在合同到期时不愿支付经济补偿金,又不愿意让员工的工龄增加,便采取了更换劳动合同主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方法,企图规避法律制度,但其实除了劳动合同中甲方的名称不同,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甚至工资待遇都完全相同。这种时候工龄应当合并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遇事找法温馨提示:劳动者在收集证据时需要将举证重点放在证明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从未变化上。

社保断了工龄还有效吗?

现在一切按照缴纳养老保险计算缴费年限,没有工龄,即使中断了,之前的缴费也不作废,依然有效,和你今后的缴费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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