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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公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

二、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

(一)适用对象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二)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明

5.劳动合同

三、申请审核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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