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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8月2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陈超全实习生李佳芹)8月18日,吉阳区公布了《三亚临春片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临春方案》)及《三亚海罗片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海罗方案》)政策解读。

《临春方案》《海罗方案》分别提到,临春片区项目更新区域位于临春河东侧,北至虎豹岭,南至临春岭,西至凤凰路,东至凤凰岭;海罗片区项目更新区域东至海螺岭,南至海螺一路(三亚天悦湖畔段),西至三亚东河上游(海罗段),北至迎宾路。

安置对象分为六类,依次为原籍居(村)民、转户居(村)民、上门女婿和入嫁媳妇、外嫁女、外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人员。

搬迁补偿安置分为回迁安置、货币补偿、货币补偿和回迁安置相结合三种方式。其中,回迁安置范围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相结合。回迁安置标准为人均6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面积;货币补偿标准为按人均6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面积,每平方米价格以就地安置的安置房单位面积的市场评估价为准。

此外,《临春方案》另安排人均10平方米(商业、旅馆、商务办公)或人均25平方米(租赁住宅)的临春社区居委会集体产业经营性用房(部分安置对象除外),产权归临春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对象参与收益分成;《海罗方案》另安排人均10平方米(商业、旅馆、商务办公)的村集体产业经营性用房(部分安置对象除外),产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安置对象参与收益分成。

吉阳区还对两个片区的“现有房屋扣除应安置房屋面积后的补偿标准”“现有房屋的装修补偿标准”“搬迁补助费的标准”“临时过渡安置费的标准及发放期限”“其他补偿”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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