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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昆明市出台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从稳定就业、创业扶持、吸引留昆、返乡创业、援助帮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将来昆留昆就业创业扶持扩宽至磨憨。对选择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来昆留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户、就业、租房、购房补贴。同时,加大磨憨高校毕业生就业、租房补贴力度,对选择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来昆留昆就业补贴的,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对选择到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来昆留昆租房补贴政策条件的,在每人3000元的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支持。
进一步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昆明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5年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大学生,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
强化创业孵化服务。对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提供。支持驻昆高校创办“校园创业孵化园”,对符合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和市级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的,经考核由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贴。昆明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社会机构、市场主体等建设返乡创业园,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认定省级返乡创业园。(记者 张雁群 熊明)